“同志,请你在窗口服务评价器上对本次服务作出评价,谢谢!”这是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沉浸式”蹲点督查,采用“好差评”制度提升监督质效的一个方法。
昌宁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作为推进政务服务精准化的“风向标”,通过企业和群众评判服务绩效,全面了解企业和公众对政务服务的诉求并有针对性地完善政务服务,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目前,“好差评”制度已经在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的10个综合窗口和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推广运用,全县35个县级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和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通过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好差评”机制全覆盖。企业和群众办事结束后,线上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端、短信、电话等方式从综合评分、办事指南、办事人员3个方面实现“掌上评”,线下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评价器进行现场评,真正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充分给予企业和群众更多的话语权、监督权。2023年以来,全县“好差评”评价总量达5.96万条,好评率为100%。
昌宁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作为提升纪检监察质效的“千里眼”,公开投诉信箱、电话和网络平台,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大厅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好差评”、举报电话以及 “12345”热线等渠道提问题、指不足,反映、投诉有关纪律作风和业务办理质量问题。各进驻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要求,从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标对表,针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怕推拖、散浮庸”“吃拿卡要”和“勾结黑中介”等作风和腐败问题,积极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违规办事、违纪违法等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做到查找问题不遮掩,剖析根源深刻透彻,改进工作有力有效。
评价不是一评了之,对于产生的差评办件,昌宁县纪委监委要求涉及部门将差评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启动“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机制,评价为差评并经查实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直至得到当事人谅解和满意为止,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事事有回应。
昌宁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把好评作为亮点、把差评化为动力”的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盲点,寻找源头、改进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打造廉洁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新环境。 (段 蕾 杨怀清 杨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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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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