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近日,年轻男子兰某径直来到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值班室,寻求法律帮助。 “我有一个相处得很不错的哥们叫黄某,最近他主动联系我,告诉我他们公司要出手一辆车龄10年的皮卡车,售价5000元左右。我觉得价格便宜,就决定购买。”一脸疑惑又不知所措的兰某告诉值班法官,基于信任,他先交了购车款,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他,该车辆已被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我问了一下,查封这辆车的机构是你们保山中院,我来就是想问一下,这辆车还能解封么?我该如何维权?”
值班法官了解案情后,为兰某细致讲解了其中的法律规定。法官耐心解释,通常情况下,在诉前财产保全或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存在法院查封涉案财产的情形。既然车辆被查封,说明该公司与他人存在法律纠纷,法律纠纷解决后才能解封。同时,该车属于司法机关查封的车辆,被查封车辆所有人应向购车人如实告知,并无权私下处置。
“我们建议你积极维权,追回已经支付的购车款。”法官为兰某支招,“你可以先找该公司协商,自行协商未果的,可以寻求基层调解组织或选择向法院起诉。”
【释法】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二手车辆前,一定要核实车辆的重要信息,尤其是要关注车辆是否有被查封的情形。对于在生活中,大家多用口头合同交易的习惯,购车人可以采用电话录音、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等方式证明交易细节,如价款、支付方式等,及时固定证据,以防出现法律纠纷。(张恒 刘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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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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