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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出台补贴政策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08-28 10:15:04 来源:云南日报 浏览次数:

      8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提高汽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补贴标准,对购买15类家电家居产品及电动自行车给予补贴,切实激发消费活力。

      近期,国家统筹考虑云南实际,安排4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云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持续释放投资消费能力。

      为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了《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将于近日公布。

      《实施方案》明确,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12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带动有关商品消费500亿元以上。同时还明确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的工作目标。

      在备受关注的补贴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扩大支持范围、提升补贴标准,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均增长1倍及以上。

      此外,对老旧运营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标准,较此前均有大幅度提升。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最高报废补助标准提升至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按照车辆总重、提前报废时间、车轴数及新购车类型等给予不同档次的补贴,新能源城市公交按照平均每辆8万元、按照车长赋予不同换算系数,动力电池按照每套3.5万元给予固定额度补贴。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9.5:0.5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共担,不再层层分解至下级兑付,由省级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直接兑付到消费者,缩短补贴兑付周期,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积极性。

      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过程中,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依法严肃处理。高度关注以旧换新商品价格秩序,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云南省积极抢抓中央政策窗口期,大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于5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优质产品供给五大行动,其中,明确开展汽车、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及家装消费品换新。

      下一步,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制定印发本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和面向消费者的补贴申领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细化支持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申报材料、资金拨付兑现、监督管理等环节具体操作程序,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消费者参与便利性,最大限度发挥政策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

      【新闻链接】4项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补贴1.5万元。本次补贴不限品牌、不限区域、没有名额限制,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

      补贴申领方式: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可通过多种渠道申领。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领;电脑端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领。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旧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新车,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第一档: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第二档: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第三档: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第四档: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时间先后要求。

      补贴申领方式: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入口进行申领。

      3、家电家居补贴政策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5类家电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分别是: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等。

      对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补贴以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领取电子抵用券,支付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4、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

      2024年9月初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商务厅公告为准),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日(不含当日)前。补贴标准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待发布)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注销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补贴资格。购买新车支付款项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记者 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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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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