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调整优化10项疫情防控医保政策措施
为积极应对疫情变化新情况,进一步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满足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调整优化10项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措施,确保医疗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全省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
预拨医保资金3.57亿元
始终做好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救治费用保障,确保“免费治”。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树牢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疫情防控医疗保障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协调、更加精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经办服务到位、信息报送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资金3.57亿元,充分发挥医保“定心丸”作用;累计结算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医疗费用2199.18万元,医保支付1977.99万元。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确保“钱等苗”。始终站在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按照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需求和用款计划,及时保障疫苗采购经费,做到采购费用“钱等苗”、接种费用“及时付”。截至目前,全省筹集新冠病毒疫苗专项采购资金50.05亿元,向省疾控中心累计拨付疫苗采购资金42.68亿元,结算疫苗接种费用8.06亿元,尚余7.37亿元专项资金可用于新冠病毒疫苗采购。
核酸检测价格4次调整
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经过4次价格调整,云南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从最初医院自主定价的260元/次降至不超过28元/次,多人混检从30元/人次降至8元/人次,大幅减轻群众费用负担。积极推进省级联盟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进行动态调整,核酸检测试剂已降至省级集采的全国最低价格(目前均价7.3元/人份),抗原检测试剂价格在6.5元/人份至9.8元/人份之间(均价8.84元/人份)。及时制定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政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最高限价标准为5元/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允许单独收费,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试剂耗材)不超过15元/次。明确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抗原检测试剂时,可使用个人医保账户支付。
此外,明确方舱和移动医院支付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托管的方舱医院和移动医院,以其依托的医疗机构作为结算主体,收费和医保支付等政策参照依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落实新冠肺炎康复保障政策,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用,按门诊特殊病享受相应待遇。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积极采取简化办、下沉办、容缺办、邮寄办、传真办、预约办等多种方式,加大医保服务网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力度,持续做好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全面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全覆盖,确保疫情期间待遇不打折、支付不中断、服务不聚集。
下一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决策部署,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强化与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协同,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保障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用实际成效践行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为筑牢祖国疫情防控西南屏障贡献医保力量。(记者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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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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