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出席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认真履职。 记者 杨峥 摄
“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近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多年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云岭大地的生动实践。
立法为民 硕果累累
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意见征询会在昆明市翠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人大代表、居民代表与相关审计、司法、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代表共聚一堂,开展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讨论。“在基层征集立法民意,既能收集到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也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自2017年起,我省在各地设立了不少基层立法联系点,面向基层开展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普法宣传教育等,民意与立法机关之间有了“直通车”。
立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多年来,我省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让地方立法更加顺应时代要求、回应人民关切。从最初单纯依靠政府部门起草法规案,到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员会提前介入起草工作,以及由省人大常委会直接牵头起草法规案,再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从最初“关起门来”审议法规案,到邀请行政相关人参加立法座谈会、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重要法规草案公开登报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再到所有法规草案一审后上网公布征求意见,不断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逐步确立。
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全面修订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着力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2018年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坚持以最严密制度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
修改旅游条例、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批准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等州市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稳步推进相关法规“立改废”,助推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决定,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立法为民、硕果累累。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开展立法工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特别是本届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紧扣“三个定位”加强地方立法,取得显著成效。
有效监督 回应关切
高原湖泊环湖过度开发、保护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短板突出……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云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如何?在9月底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和环保领域热点问题,向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
生态环境保护是最大的民生关切之一。此次专题询问是落实《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规定,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省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全省工作重心在哪、人民关切在哪,人大监督同向发力。
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重点,持续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工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啃下脱贫攻坚最后的“硬骨头”是云南省“十三五”时期最重的任务。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省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听取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我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助力攻克最后的堡垒。在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以最后7个深度贫困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8个贫困县为重点,深入10个省级部门和相关州市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省委工作部署,确保全省脱贫攻坚如期胜利收官。
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以“听取报告+评议+测评”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连续3年实地督察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工作和保护治理情况,推动落实保护条例,加强保护治理工作。
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调研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实地察看项目、走访企业86个,召开相关座谈会32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专题调研,了解各地工作情况和成效,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助力企业克服困难,确保稳就业、保民生。
确保各级各类公共事务在人民全过程监督下运行,是人民民主制度得以实践的重要制度保障。省人大常委会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动全省16个州(市)出台实施意见;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成为“云南样本”,提供有益借鉴。
来自人民 代表人民
小区停车难问题得到缓解,环境卫生、安全保障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建起了菜市场……近年来,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虹山中路居民区一系列民生“小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片区人大代表工作站发挥的“大作用”。人大代表工作站不断强化组织人大代表接待群众等功能,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网上工作站,实现代表与群众全天候联系、无障碍交流,便捷收集和反映百姓诉求,力促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得到群众“点赞”。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代表工作,把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放在突出位置,着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凸显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着力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会制度、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制度“两个制度”,形成联系基层代表、听取群众意见的“直通车”;形成了省人代会前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年度代表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两个机制”。
着力深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带头建立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和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档案,督促全省10.66万名各级人大代表与约36万名群众建立了经常性联系。目前,全省建成14550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覆盖,正在持续推进代表工作站(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18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走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站(室)开展活动42万余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90余万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30余万件。
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在省级层面实现代表建议网上交办、网上答复全覆盖。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组织代表视察、探索集中面商,跟踪问效代表建议续办续复工作,以及督促重新办理反馈结果为不满意的代表建议等举措,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
人民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也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开启新征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 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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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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