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方通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村干部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重灾区”
人民网昆明7月21日电 (程浩)村干部是村民的“大管家”,国家惠民政策、民生工程都要靠他们推动落实,然而有些村干部,却将本属于老百姓的钱据为己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1日上午召开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数起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其中涉案人多为村干部。
一、曲靖市陆良县召夸镇果河村原党总支书记左鸭付、村委会原副主任梅加宽、原出纳梅辆生挪用资金案
2013年10月,被告人左鸭付、梅辆生,被不起诉人梅加宽利用担任果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出纳、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经手、管理本村烤烟育苗费过程中,共同商议,将从农户手中收取的烤烟育苗费180万元挪用给梅永华(时任村委会主任,另案处理)使用,后被梅永华挥霍。
2019年8月27日,陆良县监委以左鸭付、梅加宽、梅辆生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陆良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2月18日,陆良县检察院决定对梅加宽相对不起诉;对被告人左鸭付、梅辆生提起公诉。陆良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左鸭付、梅辆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昆明市寻甸县功山镇三保村委会原主任保明刚、原副主任保德海、马兴全、原村委委员张兴友贪污案
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保明刚、保德海、马兴全、张兴友利用担任三保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委委员的职务便利,在协助功山镇政府实施国家农危改项目工作中,共同商议,以他人名义虚报建房名额,套取国家农危改补助资金共计5.94万元。
2019年5月13日,寻甸县监委以保明刚、张兴友涉嫌共同贪污罪、保德海、马兴全分别涉嫌贪污罪,分三案移送寻甸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寻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寻甸县法院以贪污罪(共同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保德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马兴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保明刚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张兴友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均并处罚金10万元。
三、普洱市镇沅县古城镇文广村委会原主任黄信权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
2015年2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黄信权利用担任镇沅县古城镇文广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挪用烤烟生产补助款、扶贫安居建房款等款项37.4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2019年8月6日,镇沅县监委以黄信权涉嫌挪用公款罪移送镇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镇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镇沅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黄信权有期徒刑一年。
四、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殷庆洪受贿、贪污案
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殷庆洪利用担任永仁县中和镇镇长、永仁县扶贫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杨世荣等6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上述6人所送的财物折合合计26.168万元。2011年至2016年,殷庆洪利用担任永仁县中和镇镇长、永仁县扶贫办主任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0.3万元。
2019年11月5日,永仁县监委以殷庆洪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移送永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永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年2月28日,永仁县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殷庆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五、文山州马关县金厂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原负责人杨生祥贪污案
2012年8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杨生祥利用担任金厂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及金厂镇老寨村委会野牛坪村小组工作队员的职务便利,在负责低保工作过程中,采取虚构低保户、制作虚假花名册等方式,套取农村低保金共计7.2021万元,归个人使用。
2019年3月13日,马关县监委以杨生祥涉嫌贪污罪移送马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马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11月15日,马关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杨生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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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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