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获悉,2019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享受住院待遇184.02万人次、享受门诊待遇2404.05万人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79.62亿元,报销71.13亿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9.34%。
云南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在发布会上介绍,医疗保障部门作为十九大深化改革新成立机构,自组建以来,就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问题意识、精准意识、攻坚意识、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精准动态管理,确保参保应保尽保
为确保全省753.8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各级医保部门主动与税务、卫生健康、财政协调联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局长”抓扶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项台账,加强医疗服务提供、待遇保障和经办服务的衔接。对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随时登记参保、“一站式”服务,做到摸清参保底数到人、核准参保状态到人、台账精确管理到人、数据同步更新到人,做到建档贫困人口应保清楚、参保清楚、缴费清楚。严格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到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定额资助,其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补贴,确保贫困人口不因缴费问题影响参保。
保持政策稳定,确保待遇及时兑现
坚持基本医疗有保障现行标准,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710元提高到770元,大病保险提高到不低于65元,全面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加大对“三区三州”医疗救助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坚决纠正个别地方过度保障、保障不足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综合施策,全省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保持连续稳定,各项待遇精准落实。129个县市区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迪庆州在全省率先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和州域内“一站式”结算,切实解决群众跑腿垫资难题。
改革支付方式,确保基金安全平稳
积极支持全省42个县医共体建设,在医疗费用增长较快、当期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出现收不抵支以及贫困面较大、人口较多的祥云县、峨山县、云县、腾冲市、会泽县等20余个县(市、区)开展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有效减少过度诊疗,降低患者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多元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省本级、玉溪市、丽江市、红河州等8个统筹区、138家医院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改革。昆明市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全面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列出过度医疗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医疗费审核、稽核,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100%核查,实现100%监管到位。2019年,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1097家(含村卫生室),追回医保基金3.74亿元,确保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
记者 李熙临 夏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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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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