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云南要闻

    “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

    2020-03-20 15:23:39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新华社昆明3月20日电(记者王研)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2017年11月6日,昆明中院受理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诉新平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设计院”)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

      自然之友诉称:由新平公司建设、昆明设计院总承包的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淹没区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危物种绿孔雀的栖息地。该水电站一旦蓄水,将导致绿孔雀栖息地被尽数淹没,从而导致该区域绿孔雀灭绝的可能。此外,该水电站配套的清库工程需砍伐河道两边树木、进行道路修(改)建等,也将危害生长在该区域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陈氏苏铁,破坏当地珍贵的干热河谷季雨林生态系统。自然之友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该水电站建设,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等,并由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因本案产生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理费用及诉讼费用。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淹没区是绿孔雀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同时,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对陈氏苏铁进行评价,新平公司也未对陈氏苏铁采取任何保护性措施。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若继续建设,将使该区域珍稀动植物的生存面临重大风险。

      20日,昆明中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对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后续处理,待被告新平公司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后,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由被告新平公司向原告自然之友支付为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8万元。

      据悉,该水电站在诉讼期间处于停工状态。

    关健词:云南绿孔雀

    责任编辑:郑秀莉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11日19时9分和19时14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连发两次地震,震级分别为3.8级和3.3级。

    2026年07月11日 22:20

      6月30日,云南省“自驾云途·火把欢歌——楚雄风情之旅”发车活动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举行。活动上发布了当地精心打造的3条差异化、沉浸式精品自驾线路。

    2026年07月02日 17:01

      6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云南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不断深化我国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专场,

    2026年07月02日 17:00

      中新网云南大理6月30日电 (张宜 李国尧)云南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涧管护局6月30日通报称,近日,护林员在云南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涧片区巡护中,首

    2026年06月30日 16:31

      中新网昆明6月29日电 题:自媒体博主梁乐:用影像让昔日云南与今日“重逢”  中新网记者 韩帅南  第一次站上惠通桥,梁乐热泪奔涌。桥下怒江汹

    2026年06月29日 15:14

      上世纪80年代  受国际新一波“毒品潮”侵袭  中国边境因毗邻  “金三角”等毒源地的特定地理位置   境外毒品开始向内

    2026年06月29日 14:57

      中新社云南西双版纳6月28日电 (罗婕 韩帅南)第62届热带生物学与保护协会(ATBC)年会28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举行。来自全球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科

    2026年06月29日 11:44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