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此前云南大理发生的森林火灾。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供图
昆明3月4日电(缪超)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4日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下称《防火命令》)称,云南省森林高火险期为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防火命令》中称,云南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森林高火险期为3月1日至4月30日。今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云南省森林火险等级不断攀升,高火险区域不断扩大,现已进入森林火险最高、火灾隐患最多和防灭火任务最艰巨的时期。
《防火命令》要求,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各单位、住户及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需落实防火措施,按照规定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
图为此前云南大理发生的森林火灾。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供图
此外,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出车辆和人员要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防火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防火命令》中指出,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过青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1:17
2024年03月11日 11:15
2024年03月11日 08:59
2024年03月10日 21:29
2024年03月10日 21:27
2024年03月10日 20:13
2024年03月10日 20:13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