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青海黄河流域。(资料图) 李玉峰 摄
中新网西宁4月11日电(记者 张添福)记者11日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今年,作为“中华水塔”的青海省,将开展全省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省份。目前,青海省全面完成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3518条河流、242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青海省水利厅印发方案表示,本次执法重点包括妨碍河道行洪、涉河湖建设项目、河道采砂及其他涉河湖违法行为。
对于妨碍河道行洪,本次水行政执法内容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设置拦河渔具,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违法利用、占用河湖水域和岸线;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或者缩小水城面积,未建设等效替代工程或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等。
对于涉河湖建设项目方面,本次水行政执法重点主要包括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修建民房、厂房、大棚、畜棚等;未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建设内容、位置界限,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汛期施工未按规定编制、报批、实施度汛预案等。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本次执法从4月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为全面排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三个阶段。
在案件查处阶段,青海省水利厅要求,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渣土等堆放物要立即清除。对阻水片林、高杆作物等,务必于2023年5月31日前清理完毕。对侵占河道、严重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2023年11月30日前,对列入问题台账的涉河湖问题,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据悉,本次执法旨在加强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强化河湖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等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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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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