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通过了!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值得注意的是,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马上施行,也足见立法者反食品浪费的急迫心情。
节约粮食,为何动用治国重器?
有人也许会疑惑,节约粮食是传统美德,属于个人道德修养范畴,为何要动用法律这一治国重器加以规定?
米粒虽小,尤见礼义廉耻;节约事微,可助兴国安邦。
随着人口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化的推进,未来我国粮食消费依然将保持刚性增长趋势。而中科院公布的一项从2013年至2015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餐饮食物浪费量每年在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到5000万人一年的口粮。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粮食减损降耗和防止粮食浪费,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不少专家认为,以“小切口”方式推动规范与引导粮食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建立反食品浪费的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就是反食品浪费法的最大意义。
立法规范,法律条文如何写? 防止食品浪费,既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也直接关系百姓日常生活。法律条文怎么写,很有讲究。
反食品浪费法立法过程中,立法机关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建议。总的来说,就是要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比如,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餐饮行业突出问题,这部法律详细规定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的防止食品浪费的措施,同时也对某些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等行为作出明确处罚。
对于政府部门,法律除了规定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还对公务活动用餐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对于普通民众个人,法律除了提出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倡导合理点餐取餐,还通过奖励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对点餐浪费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等规定,让大家感到实实在在的触动。
“小份餐”“外卖平台”“婚丧嫁娶”“朋友聚会”……通篇看来,这是一部应需而立的法律,更是一部十分接地气的法律。通过约束和倡导并行,为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循规于法,反食品浪费怎样落地? 反食品浪费是全社会的责任,厉行节约必然任重道远。
“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在中华民族的精神文脉中,勤俭节约既是个人修身养性的美德,更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勤俭节约依然是我们的“传家宝”。“传家宝”要“传家”,永远不能丢,永远不过时。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反食品浪费已经有法可依,但更需要每个人在思想认识层面和日常生活习惯入手,以法律为遵循、以美德为指引,刹住大手大脚浪费之风,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理念。
防止食品浪费,立法已完成。制止浪费,也不能只停留在法律条文上。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还要靠政府部门、“关键少数”模范带头,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严格遵守,法律条文才能落地,让反对浪费成为深入人心的道德和社会准则,让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食尚”。
记者:任沁沁、罗沙
编辑:王薇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娟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7
2024年03月10日 20:16
2024年03月10日 20:00
2024年03月09日 15:03
2024年03月09日 15:00
2024年03月07日 10:0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