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息通过支付平台无卡洗钱
海南三亚警方破获新型网络盗刷案
□ 本报记者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白瑛奇 罗佳 周子晨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三亚湾派出所在努力了14个日夜后,破获两起新型网络盗刷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为群众挽回损失73000元。
据悉,7月4日凌晨4时许,受害人宋女士来到三亚湾派出所报案称,其在1小时前所住的某酒店房间内,突然收到两条手机短信,短信内容显示其一张银行卡正在进行两笔无卡消费(一笔20000元、一笔30000元),被人盗刷50000元。随后,宋女士立即对银行卡进行挂失。
接到报案后,三亚湾派出所所长冯恒伍安排值班副所长赵成良和杨宇行动中队对其资金流向展开侦查。
赵成良经研判分析后发现,嫌疑人漂白这两笔资金的所用渠道极为复杂,资金首先进入某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备付金账户,然后由广州某网络公司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发起收款请求。
时间就是金钱,为了将这笔资金在第一时间截留,赵成良和杨宇立即联系第三方支付公司上海总部,并协调第四方支付平台深圳总部,于7月4日上午9时许,将被盗刷的50000元资金成功拦截,挽回了受害人的损失。
虽然被盗刷的资金成功止付,但警方并没有止步。
“受害人在深夜莫名地接到两条短信,钱就从自己的银行卡里不翼而飞,这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我们一定要将此案侦破,防止嫌疑人再次危害群众。”赵成良说。
7月4日,侦查人员前往广州、深圳、上海等地调取了嫌疑人在第三方、第四方平台注册的商户信息,逐步厘清整个洗钱过程,发现嫌疑人使用的网络支付工具均指向江苏通州籍的张某运、朱某磊。
随后,侦查人员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对此二人进行分析研判,最后得出这两人的信息被冒用,很可能是嫌疑人购买的“四件套”。
侦查人员随即改变侦查方向,发现嫌疑人于7月8日至9日两天在广东省惠州市某银行营业所ATM机上提取了大量现金。侦查人员立即赶赴惠州,调取相关资料,锁定嫌疑人的住处。
7月17日,犯罪嫌疑人栾某刚在惠州某小区内被成功抓获。
经讯问,栾某刚对网络盗刷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询嫌疑人作案所使用的银行卡,涉案资金有50多万元。
经核实,三亚警方已为山东省青岛市的一名受害人追回现金23000元。其他案件也正在核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栾某刚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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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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