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翟李强 摄
北海3月28日电(翟李强)广西北海市一名派出所所长因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纵容、包庇黑社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公诉机关起诉。3月28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被告人张枭杰在任职北海市海角派出所、西街派出所、海西派出所所长的数年间,利用职务的便利,执法犯法,大肆敛财。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张枭杰在查办传销案件、涉赌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及亲友索要好处费,和私自截留赌资共数十万元。
张枭杰受审 翟李强 摄
2013年5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张枭杰收受辖区涉黄赌毒场所相关负责人财物56.65万元,放纵其违法、犯罪行为,充当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枭杰还在任职期间,办理2016年2月发生在北海市内的一起持刀故意伤害案,和2017年12月的盗窃案,以及两起涉黄案件中,涉嫌徇私枉法,致使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至今未受法律追究,盗窃案也一直未得进一步处理。
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张枭杰在任职西街派出所所长期间,在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间,收受黑社会人员每月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8000元,包庇、纵容黑社会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庭审期间,公诉机关披露,被告人张枭杰于1994年参加工作,截至2018年7月3日,其家庭财产和支出共计1743万余元。张枭杰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714.743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为1029.2493万元。其在北海和南宁拥有包括一套豪华别墅在内的多处房产,此外还在钦州参与了生意投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枭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他人好处费共计117.55万元,为他人谋利;在办案过程中,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等;其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1029.2493万元,且不明来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数罪并罚。
该案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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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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