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北京3月28日电(杨雨奇)记者从“涞源反杀案”女生父母代理律师殷清利处获悉,3月27日,该案当事人王新元夫妇及女儿已分别委托律师向相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金额为104万元,并希望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2018年7月11日夜,河北保定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发后第二天,即7月12日,王新元妻子赵印芝和女儿小菲(化名)被刑事拘留;7月15日,王新元被刑事拘留。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分别羁押于涞源县看守所和保定市看守所,小菲则被取保候审。
今年3月3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通报,检察机关经严格依法审查,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王新元夫妇代理律师殷清利供图。
殷清利介绍,3月27日下午,殷清利和律师赵鹏分别作为王新元、赵印芝的代理人,向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王文广律师作为小菲的代理人,向涞源县公安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目前,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涞源县公安局已出具《接收案件材料清单》、《接收凭证》。
据殷清利介绍,此次国家赔偿申请书,系经过律师与王家人详细沟通后确定的,三人的国家赔偿申请书,第2项、第3项、第4项是一样的。
第1项系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王新元、赵印芝及小菲,分别被羁押232天、235天、38天,按每日284.74元标准,三人此项数额分别为66059.68元、66913.9元、10820.12元,此项三人共计143793.7元。
另外第3项请求,依法向三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各30万元,共计90万元。
殷清利称,对于国家赔偿启动,王新元一家人都同意,此外,希望让赔偿义务机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建议对当时审查批捕人员追责等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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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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