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2023年11月,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据中国工信部官方网站6月4日消息,四部门根据专家总体意见,并综合考虑产品类别、车辆运行城市特点、申报的自动驾驶功能、企业测试示范基础等情况,在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首批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例如,汽车生产企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使用主体深圳市东潮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入选的汽车生产企业还包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等。
工信部解读称,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只是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接下来,四部门将指导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四部门解读称,此次试点预期效果之一是基于试点实证,加速形成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安全评估等支撑能力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记者 刘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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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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