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龙陵县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精细化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全县157处地质灾害点分别由县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挂钩,建立“山长”“库长”“河长”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政府负责人、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分头负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网络。
5月以来,龙陵县40多名县处级干部就深入到自己担任“山长”“库长”“河长”的乡村,向群众宣传预防地质灾害的知识,并实地踏勘地质灾害点,检查防治措施,落实抢险救灾物资,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汛期来临前,相关部门及时把地质灾害宣传册、“防灾明白卡”“避险工作卡”等发放到地质灾害监测点和广大农户手中;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了警示牌,划定了危险区,建立了抢险救灾微信、QQ群,同时将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人员、资金、物资“三落实”。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对全县179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了培训,先后投入资金5600多万元,完成了20多项山体滑坡、泥石流治理和受灾群众搬迁安置工程。
截至目前,龙陵县已制定了地质灾害减灾处突预案,开通了信息网络,设立了报警信号、避险逃离路线、避险目标等,构建起以县乡为平台,村、监测员为网络的群防群治体系。从县乡到村组成立了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小分队,配备了车辆、物资、医务人员等;全县共建成监测预报点132个,推选出地质灾害监测员179人,全部纳入统一管理,按时发放汛期地质灾害监测补助经费,每年对监测员进行业务培训,监测记录定期上报分析存档;全面调查县域地质灾害环境,确定了有一定程度的灾害点157处,地质灾害危险地段54处。(雷华 孙家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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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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