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贩自称孕妇,是真的吗?
本报讯 (记者 孙云)在刑事法律中,我国对未成年、精神病、怀孕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群体进行保护,在对这些人群进行刑事处罚时,会依法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体现刑罚的人道精神。现实生活中,有人利用怀孕、哺乳的特殊身份从事犯罪活动,甚至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法律惩处。近日,杨浦区检察院“亮剑”,受理了一起假冒怀孕、哺乳期妇女企图逃避法律惩处的涉嫌贩毒案件,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嫌犯王某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王某某虽然年轻,却有多次贩毒前科,今年3月,其在贩卖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被抓后,王某某称其已怀孕5个月,家中还有1岁男孩。情况若属实,根据法律规定,不适宜对王某某采取羁押等强制措施。拘留前的尿检结果显示“怀孕”,然而,王某某怎么看也不像是怀孕,民警对其血液检测,证实其并未怀孕。
经再次讯问,王某某承认自己冒用孕妇尿液企图混过尿检。随后,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人员调查核实、夯实证据,经过检警合作,又证实王某某谎称的所谓1岁儿子其实是她姐姐的孩子。根据这些情况,杨浦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王某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关健词:
责任编辑:贺国华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42
2024年03月07日 10:11
2024年03月07日 10:02
2024年03月06日 09:29
2024年03月04日 16:43
2024年03月04日 10:22
2024年02月29日 17:16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