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滚动新闻

    京皖检察机关联合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2019-06-18 10:51:31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

       跨越千里,他们一起救助被害人

      京皖检察机关联合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本报讯(记者简洁)针对一起异地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北京市检察院与安徽省检察院、芜湖市检察院多方联动,共同开展救助工作,日前,北京市检察院将2万元救助金发放到救助申请人的手中,将5万元拨付给心理治疗机构,第一期心理治疗工作已正式启动。

      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陆某申诉案时,发现有两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亟须心理干预治疗,但被害人家庭因案返贫,无经济能力接受持续的心理治疗,且案发后他们已经返回安徽原籍生活,救助工作需异地开展。基于对案情的综合分析判断,该部及时向市检察院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第十检察部进行了案件移送。

      “在安徽省检察院的协助下,我们与芜湖市检察院先期取得了沟通联系,协商共同开展救助工作的事项。”北京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察官田志鹏介绍。今年4月24日,田志鹏来到安徽,与芜湖市检察院检察官一起到救助申请人在芜湖市的租住地,对被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并指导申请人补充完善申请救助资料。

      在办案期间,北京市某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咨询师已与两名未成年被害人有过接触,比较熟悉情况,北京市检察院遂积极协调原心理干预治疗机构,达成了由该机构心理咨询师定期到被害人居住地进行心理治疗的共识,并与该机构签订了工作协议。

      在芜湖市检察院的积极联络下,京皖两地检察官两次走访当地扶贫办,针对被害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实施长期救助的具体措施。芜湖市扶贫办目前正在协调办理对救助申请人建档立卡等工作,力争将其纳入低保扶贫人员范围。同时,两地检察院已与心理干预服务机构、救助申请人四方签订了《心理干预服务协议》,明确心理干预治疗救助金的管理与使用办法、定期赴芜湖开展治疗工作的计划等。后续的跟踪监督工作,将由芜湖市检察院负责,并向安徽省检察院汇报和北京市检察院反馈。

      简洁

      简洁

    关健词:

    责任编辑:赵远兰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资金短缺、投资风险大、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利用效率低是农村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如何引导资源、资本、资金“上山下乡”,让金融供给从外部“输血”到内部“

    2024年03月11日 14:42

      另据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介绍,春运期间,南宁机场完成运输航班近1.3万架次,旅客吞吐量超175万人次,与2023年春运同期相比分别增长约10%和22%。

    2024年03月07日 10:11

      “一些平台将劳动关系违规界定为信息交易关系或合作关系,或刻意隐蔽劳动关系,以此规避责任义务。”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李孝轩委员表示。

    2024年03月07日 10:02

      据了解,作为进出海南岛的大通道,琼州海峡是中国最繁忙的水运通道之一,被誉为中国“黄金水道”。今年春运开始以来,车客运量持续处于高位状态,其中,旅客

    2024年03月06日 09:29

    2024年1月,引发全国网友“云看娃”的流量巨星——11个广西“小砂糖橘”来看企鹅巡游,开启全国各地“小代表”打卡极地公园的热潮。企鹅巡游看台连夜建造,企鹅巡

    2024年03月04日 16:43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今天(3月3日)是第11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记者从国家林草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珍稀濒危物种数量实现稳中有升。其中,大熊猫野外种群

    2024年03月04日 10:22

    据悉,上思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开展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视察调研,增强政府及

    2024年02月29日 17:16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