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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4-12 10:18:29 来源:九龙网 浏览次数:

      4.对近14天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边境县(市、区、旗)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7天居家隔离。若在离开地已经隔离7天以上的,抵保后施行7天居家健康检测。

      5.对省外近14天内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保(返保)人员,抵保后尽快报备,施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6.对省内近14天内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保(返保)人员,抵保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保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正常通行。

      7.对其他低风险地区入保(返保)人员,抵保前48小时内提倡开展核酸检测。保山市内人员除腾冲市执行口岸城市防控政策措施外,其余四县(区)人员在本市内正常流动。

      上述人员隔离期满以及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可以正常流动的,考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报告,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知悉本告知书事项,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山市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入保(返保)人员排查管理的通告》规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于自己参加考试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清楚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

      保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221916

      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162575

      施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8122717

      腾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5155237

      龙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6123815

      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7131188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十二)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2022年5月中旬,省人事考试院还将依托“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以及授权保山新闻网、保山发布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即《2022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特别是对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要仔细阅读,对于专业方面拿不准的问题,请应聘人员及时与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附件4)执行。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的《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若与教育部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的为准。另外,各事业单位在设置专业要求时,除参照上述目录外,还会参考各高校官网及职业教育、技工院校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关健词:

    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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