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恒 通讯员 赵增武)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游客与商户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被告刘某系河北人。今年7月,刘某到腾冲度假旅游,29日,其到腾冲市某商贸城购物时,在原告杨某的摊位上准备选购玉石手镯。其间,刘某不慎将两副手镯摔在地上,导致两副手镯各出现一条裂痕。
因双方对手镯受损原因、价值及损害赔偿无法协商一致,原告杨某于7月30日向腾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法官考虑到被告系外省人,在腾冲时间较短,为方便被告应诉,在征求被告意见后,结合被告在腾冲的行程、停留时间,采用简易程序安排双方于8月7日到法院先行开展调解。
调解当天,原、被告到庭后,双方抵触情绪都很大。被告认为,目前无法确定手镯损坏是由自己造成,并且这两副手镯品质并不好,原告要价过高,无法接受。原告则认为,自己在市场内正常摆摊卖货,被告未经自己允许,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拿起三副玉石手镯挑选,导致其中两副滑落摔坏,被告还将责任推给自己,无法接受。原告要求启动鉴定程序,通过诉讼程序判定赔偿责任。
眼看矛盾即将激化,法官本着“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宗旨,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将法律的相关规定充分告知双方,指出按手镯交易的习惯,原告在被告选购手镯时应及时提醒对方玉石属贵重、易碎物品,观察时应小心轻放;而被告作为消费者,在选购时疏忽大意,未采取保护措施,导致手镯滑落摔坏,双方对损害后果的产生均有过错。
同时,法官提醒双方,若下一步对手镯进行司法鉴定,双方不但要支付鉴定费用,还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诉讼成本也会因此增加,更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为消除被告的疑虑,法官又请懂玉石的同事协助,到现场对损坏的手镯进行观察,对价值作出初步判断,并告知双方判断的依据,提出调解方案。
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处,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刘某当庭赔偿原告杨某9000元,两副手镯归被告所有,双方今后不再为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法官提醒:
贵重易碎品,交易要小心。像翡翠这样价格昂贵的易碎品,一旦发生损毁,很容易引发“天价”诉讼。近几年,类似的纠纷也屡见不鲜。作为贵重易碎物品的所有人,包括个人和商家,首先要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将物品置于安全的范围内。而作为消费者,不要随意碰触物品,在得到物主的允许后,也要足够小心地轻拿轻放,尽量不要脱离柜台或者桌面,要避免手递手接物,以免发生问题后难以划分责任。
关健词:
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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