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竟称自己是被朋友“坑”了。
当日,该中队民警在县城开展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微型车在前方车道内一路逆行狂飙,像是在“耍龙”。为防止出现意外,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截。
当民警对车辆驾驶人进行询问时,发现其和副驾驶位上的一名男子均满眼通红,两人脸上都露出惊恐的表情。当民警要求驾驶人摇下车窗时,一股刺鼻的酒精气味扑面而来。
民警要求两人下车接受检查。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姓刘,昌宁县温泉镇人,车辆是副驾驶位男子的,两人刚刚在一起喝酒。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驾驶人称:“我没有驾驶证,车辆是车主‘主动’借给我开的,我完全就是被他给‘坑’了。”
刘某称,因为车主已经喝醉,他感觉自己还没有醉,完全可以掌控好车辆,于是驾车载着车主准备前往县城,不料被民警发现。
将两人带回中队后,民警对刘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竟高达372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其也成为该中队自查获酒驾人员以来,检测结果数值最高的一人。当民警告知刘某,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的处罚后,他后悔不已。
目前,刘某因涉嫌无证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记者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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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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