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日报讯(杨汉申) 7月9日,云南省龙陵县一名男子头天酗酒,次日驾驶摩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名男子不但涉嫌危险驾驶,而且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涉嫌危险驾驶的男子叫杨某保,云南省龙陵县某村村民,6月27日,杨某保在朋友家以“捞腌菜”的方式(一种赌酒方法)与人酗酒至次日凌晨1时许,6月28日上午,认为“头天喝酒无事”的杨某保驾驶摩托上街办事,见杨某保骑摩托上街,邻居苏某请求搭乘杨某保的摩托一起上街,杨某保二话不说答应了苏某的请求,当日,杨某保驾驶摩托行至龙陵县某路段时被在此设卡检查的执勤交警发现,由于杨某保浑身酒气,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当场酒精检测,发现杨某保仍处在醉酒状态中。执勤交警便当场告知杨某保酒驾,要求其随同交警到医疗部门进一步化验检测。听说血液化验检测,杨某保顿时就慌了,趁交警不注意间隙,慌慌张张地启动摩托逃离了现场。
据执勤交警邢静介绍,“杨某保逃走的时候,是假借接妻子电话的机会,趁民警忙于工作的间隙,启用备用钥匙驾驶摩托逃离现场。”
杨某保逃离现场后,现场执勤交警迅速与辖区派出所和村组干部对杨某保可能藏匿的村寨进行拉网式搜查,当日11时左右,民警在杨某保居住的寨子将其现场抓获。
杨某保被抓获后,民警对其醉驾行为进一步调查,发现杨某保曾拥有“D”类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因涉嫌吸食毒品,驾驶证被注销,驾驶的摩托是一辆报废摩托,酒精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据民警介绍,杨某保还涉嫌故意躲避民警调查、搭乘摩托人员苏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我头天喝酒,第二天驾驶摩托,想着测不出酒精味道才上路行驶,想不到还是被关进看守所。”听说醉驾逮捕,杨某保一脸的冤屈。民警说,衡量醉驾不单看他什么时候喝酒,而是要看他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达到醉驾标准。就本案而言,杨某保虽然头天喝酒,但由于醒酒时间短,其酒精含量仍在111mg/100ml之间,仍在醉驾标准范围。
7月9日,杨某保被民警执行逮捕,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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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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