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日报讯(杨汉申 余朝涛) 近日,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交管民警查处了一起编造使用机动车号牌案,货车司机受到最高限额处罚。
6月6日,龙陵县公安局交接到上级通报,通报称,“一辆悬挂云M416XX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超限多次通过辖区龙山卡超限检测站,超限工作人员系统查询发现,无此车注册记录,货车司机存在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嫌疑。”
接到通报后,该局立即指派交管民警调查,通过“比对、资料调阅,结合该车驾驶室物品摆放”等特征,民警最终锁定该县注册登记的M415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司机刘某存在作案嫌疑。6月7日,民警依法对刘某进行传唤调查。经过证据质证、现场讯问,刘某最终承认了编造使用机动车号牌的事实。据刘某交代,“为逃避超限治理,刘某从昆明购买了一套可移动变造号牌数字供自己使用。通过超限检测站时,将号牌的5用移动变换方法变为“6”,驶出超限监测站又恢复原先货车号牌,利用这种方法,达到逃视频避抓拍的目的。民警随后在刘某的货车驾驶室查获其使用的移动变造号牌数字。
根据规定,民警暂扣了云M415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当场收缴刘某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在该案中,刘某将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十五日、驾驶证记12分、交通罚款5000元的最高限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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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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