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3日发布5件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表示人民法院将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从严惩处网络暴力犯罪。
此次发布的案例涵括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商业诋毁等常见多发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类型。这批案例说明,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在“吕某某侮辱案”中,吕某某多次将被害人的裸体照片及视频通过网络通信群组等向外散布,并配以侮辱性文字,严重损害被害人人格尊严。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近年来,一些针对知名企业和企业创始人的网络谣言不时出现。发布者通过歪曲事实、制造话题、炒作热点、吸引流量并从中获利,已超出正当商业评价的范畴。
此次发布的“柴某某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即是判决网络“黑嘴”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企业家名誉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典型案例。
此外,通过“人肉搜索”“开盒”等在网络上非法曝光他人隐私、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极易使相关个体直接成为海量网络言论的标靶,进而遭受网络暴力的侵害,甚至引发线下滋扰、伤害。
此次发布的“吴某某、陈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为实施诽谤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依法定罪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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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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