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1日电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山西太原一网民为博取流量、吸引粉丝关注,以自己多年前目睹的一起普通行车纠纷为原型,刻意杜撰 “***司机持刀伤人”等虚假信息,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了一条时长122秒、标题为《一张嘴一把刀》的视频,公然在网络上散布谣言。
该视频浏览量达30万余次,相关词条登上网络热搜,该谣言大量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目前,该网民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编造、散布谣言博取关注、牟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谣言引发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诽谤罪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如果发现网络谣言,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抵制虚假信息,携手维护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关健词:
责任编辑:张恒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5年11月21日 17:17
2025年11月21日 17:13
2025年11月21日 17:09
2025年11月21日 17:07
2025年11月21日 17:06
2025年11月21日 17:04
2025年11月21日 16:19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