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山西晋中介休市公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案件,该案中涉案人员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以公然谩骂、肆意滋事的方式扰乱网络秩序,已涉嫌违法。
2025年8月,违法行为人闫某(男,35岁)、李某强(男,32岁)、曹某阳(男,36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直播变现、牟取利益,在某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内,公然漠视法律与道德底线。三人刻意选取社会热点事件作为话题,多次使用粗言恶语对他人进行挑衅、攻击和侮辱、谩骂,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讨论。该行为不仅挑动了网民负面情绪,加剧了观点对立,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山西晋中介休市公安网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并全面固定相关证据。
经查,闫某等三人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网络空间公共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网警提示
网络空间有法可依,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妄图通过“互骂”“互撕”等低俗恶俗手段吸引流量、谋取利益——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污染网络环境,更涉嫌违法违规。
短暂的“热度”背后,可能是伴随终身的违法记录。
呼吁广大网民及网络主播,自觉恪守网络行为规范,坚守法律底线,以文明姿态上网,以理性方式表达,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娟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5年11月10日 15:42
2025年11月10日 15:39
2025年11月10日 15:31
2025年11月10日 15:19
2025年11月10日 15:16
2025年11月10日 15:13
2025年11月10日 15:10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