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7日电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7日公布了3部门联合印发的《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清单(试行)》明确了10类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
据介绍,近年来,公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强,互联网已成为公众获取健康科普信息的重要途径,但个别医务人员以健康科普名义“带货”“打广告”、违规泄露医疗信息,违背了健康科普初衷、损害了医疗行业形象。
聚焦当前互联网健康科普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了《清单(试行)》,明确禁止10类负面行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
《清单(试行)》明确,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违法违规发布各类广告、导流导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和销售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
《清单(试行)》指出,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不得通过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尚处于研究阶段的诊疗手段等方面。
《清单(试行)》要求,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准真实性、科学性,或未添加显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标识的健康科普内容。
此外,上述3部门在关于印发《清单(试行)》的通知中明确,发现非医务人员冒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并开展违法违规宣传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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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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