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清风揭阳”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原四级警长朱志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志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欲熏心,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志宾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朱志宾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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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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