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国内新闻

    吴谢宇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023-05-30 11:5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福建高院官方微博消息,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图自福建高院微博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现场后潜逃。后吴谢宇编造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的事实,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宣判后,吴谢宇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谢某某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吴谢宇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关健词:

    责任编辑:潘瑶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

    2024年03月11日 15:26

      经过泄压、排水等工作,3月10日夜间,记者在供水管道抢修现场看到,抢修人员对管道剩余的空管水进行最后的清理,随后对漏点进行包封,测压正常后恢复通水。负

    2024年03月11日 14:38

      中国天气网讯 今起三天(3月11日至13日),北方大部以晴为主,持续回暖,到14日前后,华北等多地最高气温或升至20℃左右。不过上述地区昼夜温差较大,早晚时段

    2024年03月11日 14:35

      沿海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前沿,长达3.2万公里的海岸线上,港口、码头和重要企业、设施、旅游景点密布,人员密集。公安机关以打击涉海违法犯罪为关键,以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2024年03月11日 08:56

      3月9日至10日,21个入围项目由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汇报。这些考古发现从4000多年前的陶寺遗址,一直延续到400多年前的明代墓葬。汇报会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

    2024年03月10日 20:04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在北京介绍,截至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

    2024年03月10日 10:01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