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7月15日电 (记者 杨杰英)记者从山西通报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中获悉,山西省忻州市大量采选废渣乱堆乱弃严重破坏生态,多人被追责问责。
通报称,忻州市及代县、繁峙县对采选废渣乱堆乱弃问题排查不全面、查处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监管存在缺位,致使废渣非法占地、破坏生态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治理;臭冷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管理缺位、履职不力,未按要求对保护区内废渣实施生态修复;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堆放废渣压占土地等违规违法行为执法不严、查处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清理、查处违法占用土地问题,致使辖区内污染环境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整治。
根据调查情况,责令忻州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时任忻州市政府副市长武宪堂批评教育;给予时任代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郝江陵诫勉处理;责令时任繁峙县委书记孔保宝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时任臭冷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高永平、时任代县枣林镇党委书记郭耀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忻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张文生,时任代县胡峪乡党委书记李海东,时任繁峙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宏恩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杰、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韩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勇、代县原县委书记田永清、代县副县长陈文秀、代县副县长蔚丽平、时任繁峙县副县长王世伟诫勉处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献明,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克,时任繁峙县委副书记、县长崔峥岭,时任繁峙县副县长高清平、时任繁峙县副县长王海龙、时任繁峙县副县长孔国红作出书面检查。对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原支队长(已退休)张润虎批评教育。另有35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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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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