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官方微信消息,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12日发布通报,2022年7月8日凌晨,胡某(男,新建长堎镇人)和王某某(女,南昌县蒋巷镇人)、李某某(女,南昌县蒋巷镇人)等人在南昌市青云谱区聚会。经核查,7月9日,胡某在得知王某某、李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后,为逃避流调核查,教唆王某某等二人在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聚会事实。
通报指出,胡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给疫情防控造成较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图片来源: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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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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