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泉州3月18日电 (记者 孙虹)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18日发布警情通报,当地一女子因连续多次无故拒做核酸检测,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通报,3月17日,丰泽分局城东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排查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时,查获一名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违法人员。
经查,2022年3月13日至17日,在丰泽区城东某超市上班的员工王某(女,53岁)无视社区的敦促,拒不执行泉州市丰泽区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王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丰泽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目前,泉州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阻断传播的任务仍然艰巨。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连日来泉州已开展多次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18日7时起,泉州启动了新一轮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在泉州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均需参加检测。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及时接受核酸检测。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方将依法处理。(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