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青岛2月16日电 (记者 胡耀杰)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16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前,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其个人微博表示,因身体原因不出庭参加庭审。

江歌母亲江秋莲个人微博截图。
江秋莲在其个人微博称:“因身体原因,我本人今天不出庭参加庭审,有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全权代理。”

众多记者在法院门口进行报道。 胡耀杰 摄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表示启动对刘暖曦的法律诉讼,案件于2021年4月15日在青岛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共计赔偿69.6万元人民币,随后刘暖曦提出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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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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