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首家“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室”正式揭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太原1月18日电(刘小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18日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全省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日前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
万柏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室”,就周某某伪造身份证件案和胡某某故意伤害案,使用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进行现场演示。
承办检察官先后向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胡某某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山西省首家“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室”正式揭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胡某某先后表示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及审理程序,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技术部门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进行了封存。
技术人员现场详细介绍了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该系统内置标准的办案流程,可以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硬件设备进行数据对接,实现远程认罪认罚具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证物和实物证据多媒体示证、远程在线电子签名捺印等功能,不仅有利于认罪认罚办案数据全程留存,也为检察官绩效考核奠定数据基础,便于数据统计与分析,是构建检察大数据应用体系的基础。
万柏林区检察院将在今后办案工作中,要求办案检察官全面使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并在使用过程中规范用语,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着力提升在“镜头下办案”的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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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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