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国内新闻

    浙江一男子乱丢烟头引发289亩森林火灾 犯失火罪获刑

    2021-11-12 16:47: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浙江一男子乱丢烟头引发289亩森林火灾犯失火罪获刑

      庭审现场 陈乐乐 摄

      中新网台州11月12日电(范宇斌 陈乐乐)“我当时也没想这么多,随便丢了个烟头,没想到就着火了,希望大家不要学我,要保护山林。”因乱丢烟头导致失火的应某某在庭审后表示十分后悔。

      记者12日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11月7日7时30分许,应某某在仙居县下各镇某山场抽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山场,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森林受损。

      经鉴定,山场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19.27公顷(折合289亩),其中浙江省级公益林面积4.07公顷(折合61亩)。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应某某违法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烧毁公益林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为确定植被修复方案,2021年3月30日,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根据植被损害情况出具方案,建议在火烧迹地补种一年生营养钵枫香苗6771株,植后6个月成活率不低于85%,完成造林总预算人民币34043.4元;制定修复方案的评估费用人民币2000元。

      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应某某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预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据悉,2021年5月15日,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在正义网刊发诉前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未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遂在对应某某失火案提起公诉的基础上,依法向仙居县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应某某对被烧毁的植被进行修复、恢复原状或交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36043.4元。

      仙居县人民法院近日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判决应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赔偿因本案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计人民币36043.4元。(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珍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

    2024年03月11日 15:26

      经过泄压、排水等工作,3月10日夜间,记者在供水管道抢修现场看到,抢修人员对管道剩余的空管水进行最后的清理,随后对漏点进行包封,测压正常后恢复通水。负

    2024年03月11日 14:38

      中国天气网讯 今起三天(3月11日至13日),北方大部以晴为主,持续回暖,到14日前后,华北等多地最高气温或升至20℃左右。不过上述地区昼夜温差较大,早晚时段

    2024年03月11日 14:35

      沿海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前沿,长达3.2万公里的海岸线上,港口、码头和重要企业、设施、旅游景点密布,人员密集。公安机关以打击涉海违法犯罪为关键,以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2024年03月11日 08:56

      3月9日至10日,21个入围项目由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汇报。这些考古发现从4000多年前的陶寺遗址,一直延续到400多年前的明代墓葬。汇报会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

    2024年03月10日 20:04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在北京介绍,截至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

    2024年03月10日 10:01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