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检察官审查情况。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供图
中新网宁德10月11日电 (郭锦峰)闹市区见小孩独自跟随家人身后,男子趁机抱走小孩,后被家人发现并抢回。福建宁德市古田县人民检察院11日披露,郑某某因犯拐骗儿童罪(未遂)被古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介绍,2021年3月12日19时,郑某某酒后独自在古田县城西街道万星广场逗留,看到一名3周岁的小男孩独自跟随在家人后面时,趁机抱起小男孩往相反方向逃离五米远。
因小男孩大声哭闹后,被家人发现并抢回。被害人家属报警,郑某某被当场抓获。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郑某某到案后辩解,其只是因为小男孩可爱想抱小男孩到附近超市购买零食。
经调查取证,郑某某无精神病,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有多次犯罪前科,案发前不久刚刑满释放出狱;出狱后无所事事经常在家中饮酒,案发当日数次饮酒致醉酒状态。
经审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以拐骗儿童罪(未遂)对郑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儿童被拐骗的情形多发于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游乐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家长和监护人应该增强防范意识,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应拉紧孩子的手。如果发生儿童被盗抢等情况,应大声呼救寻求周边人帮助,并第一时间报警。(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张杨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