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茂名4月7日电 (梁盛 赖培锋)广东茂名海警局7日向媒体披露,该局侦办的张某明涉嫌交通肇事致4人死亡案件,近日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张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该案是茂名海警局成立以来办理的首宗海上交通肇事案。
据介绍,2020年4月16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张某明驾驶的渔船返回博贺港时,因计划航线设计不当,在高速穿梭锚地航行中疏忽瞭望,致使渔船与正在锚泊的货轮发生碰撞,造成货轮沉没引致货轮上4名船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00多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茂名海警局迅速对该案进行侦查,因货轮沉没,导致直接证据大量灭失,侦查难度大。执法人员攻艰克难,通过查阅船舶轨迹、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图文资料,辗转广东、福建、海南等地查证犯罪事实,还原事故现场。最终认定渔船船长张某明对本事故负主要责任,并依法将其移送起诉。(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珍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