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4月1日电 (徐珊珊)3月31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四名留学生盗窃案”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称,近日,该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江苏大学4名来自赞比亚的留学生被判犯盗窃罪,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遣送回国。
《说明》称,3月18日,穆钦杜·马卡洛等4名外籍被告人,因盗窃价值4770元的15瓶洋酒,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6500元。
根据《说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和部分被告人有立功、自首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单处罚金。4名被告人的遣送回国事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
此前,江苏大学发情况说明称,根据《江苏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江苏大学给予马卡洛、基芬达、查马3人开除学籍处分。另经调查,贝纳德原为江苏大学语言生,2017年4月30日因居留证件过期离校,其在中国属非法滞留。
校方表示,如留学生开除后构成非法滞留问题,江苏大学将积极协助镇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其遣送回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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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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