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国内新闻

    西安男子售卖27万只假口罩 获刑五年六个月

    2020-11-25 15:1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西安男子售卖27万只假口罩获刑五年六个月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张一辰 摄

      中新网西安11月25日电 (记者 张一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一起售卖假口罩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在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售卖27万只假口罩,最终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黄某长期从事医疗器械销售,2020年1月,黄某得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市场急需口罩等防护用品后,认为可以乘机谋利,遂开始寻找口罩货源,并于2020年1月22日以总价人民币9900元从微信名“令狐冲”处购进“3M”9001口罩2000个,于2020年1月24日至26日以总价人民币16万元从隋某霖(另案处理)处购进一次性使用口罩27件(每件1万个)。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张一辰 摄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张一辰 摄

      在2020年10月29日进行的庭审中,被告人黄勇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其销售口罩的事实无异议,惟辩解称当时因市场货物紧缺所以未索要相关资质证明,其主观上不是明知产品质量不合格而故意销售,请求对其依法判决。对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黄勇表示若确因其个人造成的损害,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宣判中,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期间,为牟取非法利润,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对外销售,销售金额高达34.2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勇犯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支持。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张一辰 摄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张一辰 摄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黄勇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黄勇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销售伪劣口罩价款的三倍赔偿金,共计人民币一百零二万六千元(扣押在案的三十三万五千元抵作赔偿金移交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其余赔偿金六十九万一千元限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赵远兰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

    2024年03月11日 15:26

      经过泄压、排水等工作,3月10日夜间,记者在供水管道抢修现场看到,抢修人员对管道剩余的空管水进行最后的清理,随后对漏点进行包封,测压正常后恢复通水。负

    2024年03月11日 14:38

      中国天气网讯 今起三天(3月11日至13日),北方大部以晴为主,持续回暖,到14日前后,华北等多地最高气温或升至20℃左右。不过上述地区昼夜温差较大,早晚时段

    2024年03月11日 14:35

      沿海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前沿,长达3.2万公里的海岸线上,港口、码头和重要企业、设施、旅游景点密布,人员密集。公安机关以打击涉海违法犯罪为关键,以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2024年03月11日 08:56

      3月9日至10日,21个入围项目由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汇报。这些考古发现从4000多年前的陶寺遗址,一直延续到400多年前的明代墓葬。汇报会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

    2024年03月10日 20:04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在北京介绍,截至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

    2024年03月10日 10:01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