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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近十年来首例航空运输假烟案一审宣判 11人被判刑

    2020-11-19 16:36: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中新网成都11月19日电(张浪 王昭茼)记者19日从四川省烟草公司眉山市公司获悉,日前,四川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对四川省近十年来首例航空运输假烟案件11名被告一审宣判: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300万元罚金;其余10名被告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处3.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主犯之一的赵某早在2011年2月、2015年5月就先后两次因销售假冒卷烟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二年,于2016年10月刑满释放。2018年年底,知法犯法的赵某又开始购买假烟进行销售。因前期两次销售假烟入刑,他具备了极强的反侦察意识,销售假冒卷烟的运输渠道、储存仓库、资金渠道均十分隐蔽。

      此案被四川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列为厅督案件,眉山市、彭山区两级公安和烟草部门专门就此案成立专案组,经过大量的蹲点、跟踪、大数据分析、技术侦控等手段,最终揭开了贩卖假烟团伙背后渠道的“神秘面纱”。

      和以往被查冒卷烟案件主要通过陆运的方式不同,该团伙通过航空物流把假冒卷烟从广州运至成都,由赵某聘用货运司机使用假身份证、假姓名到机场货运站签收假烟,再通过无牌面包车运送至位于成都市内的5处假冒卷烟仓库,用于联系货运司机的微信号均是“一次性”,完成一单运送即被删除,最后假冒卷烟被销往成都、眉山等地,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

      2019年5月23日,赵某被抓捕时,公安、烟草部门查获其涉案汽车4辆、各类假冒卷烟3504条,还查获赵某的多个记账本、法律条文小本子、10余部手机。赵某的记账本记录的均是奔驰车、宝马车、奥迪车、大众车等名车的加油情况,随身携带的笔记本记录着法律条款以及“单次运输多少假烟、销售多少假烟公安不会立案”“不同涉案金额的量刑定责情况”等信息。

      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前后历时1年多,辗转成都、广州等地,有效锁定证据,成功打掉此起以航空运输方式销售假冒卷烟的犯罪团伙。

      法院审查认定,赵某销售伪劣产品金额593万余元,系主犯;由于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五年内再犯,他作为累犯被从重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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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贺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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