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庭审现场。 张林虎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10月29日电 (记者 张林虎)2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内蒙古消协)诉内蒙古小哥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哥出行)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19年5月起,曾经火爆一时的共享汽车小哥出行在大街上不见踪影,紧随着的是小哥出行APP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缴纳的1000元押金迟迟退不出来等问题。
内蒙古消协连续收到众多消费者关于小哥出行押金不能退还的投诉后,通过电话联系、现场实地调查、公开登报约谈、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都无法与小哥出行取得联系。内蒙古消协认为小哥出行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故作为原告提起此案。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不仅是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还是首例由内蒙古消协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同时也是内蒙古首例涉及互联网汽车租赁的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吴仁平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