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邓某犯妨害公务罪获判拘役四个月。 黎昭映 摄
中新网茂名3月23日电 (梁盛 黎昭映)23日下午,广东信宜法院开庭审理首例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邓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3月10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邓某与朋友喝酒后,在没有按要求佩戴口罩的情况下,前往已被设为信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点的某宾馆要求住宿。在场值班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告知邓某,该宾馆已被设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点暂不对外营业,当执勤辅警杜某要求核查邓某的身份时,邓某拒绝配合,对杜某进行辱骂,并上前扯掉杜某佩戴的口罩,抓伤杜某面部、咬伤杜某左臂,对杜某吐口水。现场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邓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威胁,以暴力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一人受伤,被告人邓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邓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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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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