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国内新闻

    四川红原“2·12”草原失火案宣判 被告人构成失火罪获刑3年

    2020-03-11 15:4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四川红原“2·12”草原失火案宣判被告人构成失火罪获刑3年

      救火现场。(资料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成都3月11日电 (记者 安源)11日上午,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泽让某犯失火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泽让某构成失火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泽让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查明,2020年2月12日,被告人泽让某在红原县瓦切镇省道301线827路牌向东18KM沟口处因吸烟后烟头处理不当,导致红原县瓦切镇唐日村、色永村和日干村的草场发生草原大火。经红原县林业和草原部门认定,此次大火造成草原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

      被告人泽让某因过失引起草原火灾,致使草原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属于《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的Ⅲ级,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失火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泽让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表示服判不上诉。

      本案审判长程晓莉表示,鉴于被告人泽让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事实,且自愿认罪、悔罪,在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灭火,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红原县地处黄河上游,红原大草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中国湿地保护区”。案件审理过程中,红原法院按照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四圈四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求,依法惩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高压态势,坚守高原公平,维护云端正义,以鲜活个案审判提高群众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为维护“中华水塔”生态环境资源,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促进阿坝州“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于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

    2024年03月11日 15:26

      经过泄压、排水等工作,3月10日夜间,记者在供水管道抢修现场看到,抢修人员对管道剩余的空管水进行最后的清理,随后对漏点进行包封,测压正常后恢复通水。负

    2024年03月11日 14:38

      中国天气网讯 今起三天(3月11日至13日),北方大部以晴为主,持续回暖,到14日前后,华北等多地最高气温或升至20℃左右。不过上述地区昼夜温差较大,早晚时段

    2024年03月11日 14:35

      沿海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前沿,长达3.2万公里的海岸线上,港口、码头和重要企业、设施、旅游景点密布,人员密集。公安机关以打击涉海违法犯罪为关键,以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2024年03月11日 08:56

      3月9日至10日,21个入围项目由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汇报。这些考古发现从4000多年前的陶寺遗址,一直延续到400多年前的明代墓葬。汇报会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

    2024年03月10日 20:04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在北京介绍,截至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

    2024年03月10日 10:01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