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漳平3月10日电 (陈立烽 连云宏 罗发金)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0日披露,该院发布了4起判决生效的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警示教育社会公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该院近10年来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20余起,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漳平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的被告人是为了食用、出售而非法猎捕、杀害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野生动物,甚至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因而触犯法律导致犯罪。有的被告人因非法收购、运输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甚至是野生动物制品而受到刑事处罚。有的被告人主观目的虽不是为了食用或出售野生动物,但其行为上造成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失而受到刑事处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隐患,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漳平法院在疫情期间发布的4起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意义非凡。
在此,法官特别提醒,要杜绝非法猎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源头切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链条,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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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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