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12月30日电 (刘常娟)因眼馋成品油利润,男子驾船在海上开起无证无照的“加油站”。福建福鼎市法院30日披露,该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董某寿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底,董某寿趁着夜里,驾驶一艘三无油船前往121.30°北纬27.10°海域,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每吨4220元的价格从一条油船上过驳了55吨无手续柴油,并当场支付23.21万元现金油款。
次日上午,董某寿驾船返回福鼎市沙埕镇某海域,以每吨4500元的价格销售给过往船舶,卖出的12吨柴油获利5.4万元。后因台风船舶无法出港,董某寿未能继续将船上剩余的43.66吨柴油售出,直至同年8月中旬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寿违反国家对成品油的许可经营管理规定,未经许可非法买卖国家限制经营的成品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和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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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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