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持枪杀人致5死案后续:11人因非法买卖枪支成被告人
中新网通辽11月21日电 (记者 张林虎)记者2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获悉,田某、张某、吴某等11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开庭审理。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3·25持枪杀人致5死案”主犯梁钧所用枪支正是由几名被告人转卖所得。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0月,被告人张某在互联网上通过QQ联系网络贩枪团伙购买了枪管、枪栓等枪支配件,并将上述配件组装成一支5.6毫米口径步枪。2015年至2017年,该枪经几名被告人转卖,最后到梁钧手中,引发“3·25”持枪杀人案。
2019年3月25日15时30分许,开鲁县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造成5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梁钧被公安干警击伤后抓获,枪弹被收缴。10月24日,开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梁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梁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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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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