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曝光16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多涉医药房地产
新华社成都10月10日电(记者李倩薇)虚假夸大甚至无端编造,低俗、庸俗、媚俗……9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披露16起典型的违法广告案件,涉及医疗药品类广告、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各5起,房地产类广告3起,其中最高罚款56万元。
2019年以来,四川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聚焦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广告。截至9月,该省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668件,罚没金额1933.12万元。
在9日公布的16起典型案件中,成都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邛崃司马大道店为宣传其经营的波斯蜜瓜,制作了内容低俗的广告牌并对外展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邛崃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四川大民协置业有限公司在户外、微信号广告中大肆宣扬“龙脉大盘”等封建迷信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被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罚款10.15万元。广安鑫达置业有限公司为促进房屋销售,在商品房未销售完毕的情况下,使用“首批售罄”的广告词,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被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处以12万元罚款。
成都誉美医院在其官网发布“我院从1997年开始行腹腔镜治疗胆囊结石近万例,都取得了很好的疗效……”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广告宣传内容无事实依据,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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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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