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9日电 针对“网友称遭强奸报案后被警察威胁”一事,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官方微博昨日发布通报称,此为不实信息,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官方微博
通报称,网民余某某于8月25日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称遭暴力侮辱强奸,报案后有警察对其威胁。霸桥分局调查后发现系不实信息,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报称,经警方调查,余某某与金某某系婚外男女朋友关系。8月20日20时许,余某某邀请金某某为其过生日,另一男性朋友王某作陪,三人一起就餐饮酒。餐毕,金某某开出租车将王某送回家后,在车上,金某某要求与余某某发生性关系,遭余拒绝,遂两人发生争执、撕打,并互有受伤,余下车后用砖块将车前挡风玻璃砸碎。次日(21日)11时20分左右,余某某在医院看病期间电话报警称遭人殴打,报案时其并未称“遭到暴力侮辱强奸”。21日12时左右,余某某偕同金某某二人共同前来派出所配合调查。约2个小时后,余某某突然表示遭到金某某“暴力侮辱强奸”。
警方对此高度重视,随着继续开展深入地调查取证,发现事件与余某某陈述出入较大,要求余某某真实陈述相关情况。警方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无法认定“暴力侮辱强奸”的事实存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报提到,报案人余某某于25日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称遭侮辱暴力强女并诬称遭到民警威胁。霸桥分局迅速核查案件真实情况及接处警过程,8月28日依法传唤余某某,余某某已表示认识到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错误。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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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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