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案民警介绍案件 赵强 摄
中新网合肥8月28日电 (记者 赵强)近年来,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也有人动起了“歪脑筋”,他们通过“附近的人”发布招嫖、售假等违法信息,大量攫取不法利益。
在“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安徽滁州公安机关认真梳理、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两名为网络招嫖提供技术服务的犯罪嫌疑人。目前,两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为安徽省首例打击微信站号这一上游黑产案件。
2018年9月,滁州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该市市内多家宾馆周边经常出现带有露骨头像和暧昧昵称的微信“附近的人”,很有可能在进行网络招嫖。
经对相关微信账号梳理研判,民警成功掌握一个以费某为首,组织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的犯罪团伙。2018年12月底,公安机关组织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名。
费某归案后,对组织卖淫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这些“附近的人”并非其本人发布,整个犯罪链条还存在一个重要角色:站号人,这也是费某能够在滁州多个地点同时实施网络招嫖的关键一环。
所谓站号,就是通过网络技术,将微信所在位置定位到任何需要的地点,配以诱惑性的昵称和头像,吸引附近的人,从而实现引流的目的。本案中,站号人根据费某的要求,利用网络技术突破空间地域的限制,在滁州多地同时登录多个带有暧昧昵称的微信号,并在朋友圈中发布穿着暴露的女性图片,为费某组织卖淫招揽客源。
费某供述,网名为“XXOO”和“神秘”的两人,为他提供了多次站号服务,费用近2万元。提供站号服务的犯罪分子一般具有较强的网络技术水平,其犯罪手段更加虚拟化、隐蔽化,侦查难度大。网安民警通过深度研判,终于揭开了两名幕后站号人的真实面目,他们分别是远在湖北鄂州的丁某某和刘某。
今年1月4日,办案民警跨越千里,远赴湖北鄂州,将早已“认识”的两名“附近的人”抓获归案。丁、刘二人到案后,对明知费某从事组织卖淫活动,仍在千里之外为其提供站号服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7月,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一审宣判,实施微信站号的丁某某、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7个月。该案为安徽省首例打击微信站号,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的具体案件,有力地推动了该法律条款的司法实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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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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