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襄阳8月22日电 (张青云 胡传林)湖北宜城法院近日对一起冒充监委工作人员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汪某被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下同)。
2018年8月1日,因招摇撞骗被判刑3年的汪某,刑满释放后回到宜城。从2018年11月开始,汪某谎称是宜城市监委工作人员,还公开自己的电话号码,称有事反映可以找他。截至事发,已有多人上当受骗,被骗金额最多的一笔高达26万元。
2019年1月中旬,有多名群众向宜城市纪委监委咨询这名叫汪某的“纪检干部”,引起该部门高度警惕并及时报案。2019年1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依法传唤,汪某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5万元;且汪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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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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